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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疾险拒赔案例丨打呼噜算不算重大疾病?京创保险拒赔团队为您深度解析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拒赔案例
2025年05月28日
【案件聚焦】 
2022年12月,刘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终身重大疾病及医疗保险。2023年5月起,其因严重打鼾症状就医,被诊断为“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”,需长期使用呼吸机治疗。刘先生据此向保险申请理赔,却遭拒赔。保险公司提出两项条件:一是需“持续接受气道正压呼吸治疗”,二是需提供“夜间血氧饱和度平均值<85%”的检测报告。因徐先生未完全满足,保险公司单方拒付保险金。

【争议核心】 
本案核心矛盾在于:  
1. **条款效力之争**: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虽将“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”纳入保障范围,但附加了超出医学诊断标准的理赔条件(如血氧指标),是否属于不合理免责?  
2. **消费者权益边界**:保险公司是否有权通过增设“隐形门槛”单方限缩赔付范围?  

【法律突围】 
法院审理认为,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涉嫌违反《保险法》相关规定:  
- **《保险法》第19条**:  
  “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:(一)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、被保险人责任的;(二)排除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。”  
本案中,保险公司在承保疾病后增设额外理赔条件,实质上免除自身赔付义务,加重被保险人举证责任,构成“无效格式条款”。

【裁判要旨】  
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向徐先生支付保险金2万元,核心观点如下:  
1. 【条款无效认定】:附加的“血氧饱和度指标”等条件无医学依据支撑,属单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“隐藏陷阱”;  
2. 【保障目的优先】:保险合同本质是对约定疾病的风险共担,不应通过技术性条款架空消费者权益;  
3. 【司法纠偏作用】:法院对不合理免责条款的否定,彰显法律对保险消费者弱势地位的倾向性保护。

【京创保险拒赔律师提示】  
结合本案,消费者投保及维权时需注意:  
1. 【条款审查】:投保时重点关注“疾病定义”与“理赔条件”,警惕“保障范围”与“免责条款”的矛盾表述;  
2. 【证据留存】:医疗记录、诊断证明需完整保存,必要时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保险公司明确解释条款;  
3. 【维权路径】:若遇无理拒赔,可依据《保险法》第19条主张格式条款无效,并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提起诉讼。  

【结语】  
本案敲响警钟:保险行业亟需回归“风险保障”本质,监管部门应强化格式条款审查,杜绝“文字游戏”侵害消费者权益。法律始终是弱势群体的底线保障,但更期待市场主动构建透明、公平的保险生态。  

【京创释法团队】京创保险拒赔服务中心 郭雪君律师、李旖旎律师
【法律声明】:本文案例均源自真实裁判文书或裁判文书网,当事人信息已脱敏处理。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个案事实,建议咨询京创保险拒赔律师。